近期,山东临沂市兰山区一餐饮业从业者因发布包含“蛤蟆汤”等菜品图片的信息蛤蟆汤事件只是查处任性执法的起点,受到了45万元的罚款惩处。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热烈的讨论。与此同时,该执法过程中的波折,亦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事件缘起
3月22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餐馆老板张女士取得联系,通知她需对其在抖音个人账号上发布的“蛤蟆汤”餐饮食品广告进行调查。至3月24日,鉴于店铺未营业,当地居委会将一份拟对张女士处以4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悄然放入门缝。这一系列事件的发展速度极快,让张女士感到十分意外。
老板应对
3月27日,张女士向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涉及陈述与申辩的文件,并同步删除了相关视频资料。她展现出了强烈的合作意愿,期望得到公正的处理。然而,自接到调查通知以来,仅过去短短数日,她尚未有充分的时间来详细陈述自己的诉求。令人遗憾的是,罚单已摆在了她的面前。
处罚撤销
7月11日晚间,“兰山融媒”对外公布了一则情况说明,其中提到,基于详实的事实调查和事件的严重后果,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12日作出了一项决策,决定不对涉事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并且已将此信息告知了相关当事人。但张女士回忆指出,在5月12日的协商环节中,并未讨论撤销处罚的相关事宜,而且她也没有接到任何书面形式的通告。此次撤销决定的公布,给人以信息发布较晚之感。
执法争议
自3月22日接到通知以来,执法部门于24日以“拒不配合”为借口,对当事人进行了最高额度的罚款。在仅有的48小时里,执法机构未提供当事人充分的申辩机会蛤蟆汤事件只是查处任性执法的起点,便擅自作出了加重处罚的裁决。这种快速的执法举措,与行政处罚法的相关条款存在冲突,同时也暴露了执法部门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漠视。同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若经营者通过其自有的传播途径对商品信息进行公正展示,该行为不应被视为广告。然而,在此次执法活动中,对“展示”这一概念存在误解,将其错误地等同于“广告”,这一做法引起了公众的普遍质疑。
公信力受损
该事件中,执法行为的波动性十分明显;行政措施如“即时罚款、即时撤销”显现出极大的随意性。起初,执法机构急速作出判断并迅速发放罚单;然而,如今他们又悄然撤回了处罚决定。这一连串的行为不仅未能挽回公众的信任,反而加剧了执法决策的不确定性;这对执法的权威性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改进建议
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有必要对“长牙带电”现象进行严格的监管与责任追究,对任何违法执法和程序不当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此确保政府部门依法执行公务。同时,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法规意识,强化法律教育,以避免权力不当使用。同时,应当构建执法过程中的“容错”机制,并设立有效的沟通途径;对小型及微型市场主体实施更为宽容的态度,并采取谨慎的处理方式;如此一来,既能在执法力度上得到保持,亦能在执法过程中体现出人性化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