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临沂市兰山区发生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例受到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原本应在两个月前送达的《不予处罚决定书》意外被揭露,这一事件激起了众多疑问。目前,该案件的发展情况已成为公众关注的中心。
事件缘起
兰山区钦知坊老菜馆,由张女士负责管理,近期不幸卷入了所谓的“天价罚单”风波。该事件于3月24日发生,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张女士的餐馆递交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书中指出该餐馆涉嫌发布违规广告,目前案件调查工作已初步完成。张女士提到,该事件或许与店内帮工的亲戚所涉及的拆迁问题有关联,她强调,拆迁部门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已多次到访,并对店铺施加了压力。
监管解释
7月11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科有关人员指出,涉事店铺老板上传的视频中出现了“蛤蟆”,而蛤蟆系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然而,这一情况是否可作为处罚依据蛤蟆汤事件只是查处任性执法的起点,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当晚,兰山区联合调查组对外公布情况说明,详述了当事人提交的资料及视频删除情况。
律师质疑
7月13日上午,张女士的代理人龚华律师公开发表声明,对联合调查组发布的《情况通报》的真实性表示质疑。他指出,官方在5月12日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张女士在5月12日至5月19日期间并未收到任何相关文件。在随后的处理过程中,也未发现该决定的任何提及。因此,不能排除存在文件补发可能性的情况。
沟通情况
7月14日,龚华律师透露,4月28日,张女士向市监局提出疑问蛤蟆汤事件只是查处任性执法的起点,询问自己是否会被处罚。5月12日,市监局与张女士进行了电话沟通,尽管如此,并未给出明确的答复,只是表示张女士的申辩存在一定的合理性。此后,张女士并未收到任何回应,导致整个处罚过程变得难以捉摸。
文书送达
龚华律师确认,市场监管部门与联合调查组的工作人员向张女士呈交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的签署日期为2025年5月12日。但工作人员并未就文件未能及时送达的原因作出解释。在此情形下,张女士决定拒绝在文件上签署姓名。目前,张女士一方正打算深入探究文件未送达的具体缘由。
官方回应
7月1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与兰山区市监局进行了沟通,对方工作人员保证将指派新闻宣传科负责做出答复。目前,这一答复能否解答公众对于一系列问题的疑问,正受到广泛关注。
在此事件中,处罚流程的透明度以及文件传递的时效性受到了广泛的质疑。对于文件未能按时送达的问题,市监局有必要提供更为详细的解释。我们诚挚邀请大家踊跃发表意见,加入讨论,同时请不要忘记点赞和分享这篇文章。